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氦氖激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17 浏览次数:3439
一、项目号:CYKF-S2017003
二、项目名称:氦氖激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 |
分包情况 |
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 |
总计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氦氖激光治疗仪等设备采购 |
分包1 |
氦氖激光治疗仪 |
3台 |
6 |
13.3 |
0.12 |
可只投其中一个或两个分包 |
分包2 |
超声波治疗仪 |
1台 |
3.7 |
0.07 |
分包3 |
振动排痰机 |
1台 |
3.6 |
0.07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一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
②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具有所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资格(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制造商的生产资质证明材料和销售授权委托书;
③所有投标人应具备所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同时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含投标产品的彩图、使用及功能说明、技术参数明细说明等)。
注:上述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六、谈判有关说明
1、报名:2017年5月17日至5月22日8:00—17:00(工作日)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大公馆院区门诊楼三楼后勤保障科报名领取谈判文件。(携带资格初审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鲜章)
2、响应文件提交:另行通知。
3、联系人:杨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68060654。
4、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5、谈判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大公馆院区门诊四楼会议室
附件:
参数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