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风清气正、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进一步推进医院行风建设和改善医疗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我院面向社会公开聘请1-2名行风社会监督员,凡符合以下条件,愿意承担监督员义务、遵守监督员纪律的公民,均可填表申请。
一、基本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三)年龄25-65周岁,身体健康;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五)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六)坚持原则,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七)具有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热心医疗卫生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八)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代表、市民观察团以及政府部门、行业代表等优先考虑。
二、主要职责
(一)了解宣传医疗卫生行业的相关政策及我院行风建设重点工作、重点任务;
(二)收集并向医院反馈患方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我院行风建设“九不准”、医德医风、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疗收费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三)深入病房、门诊等窗口科室(岗位)调查了解医院的行风状况,将病人反映的意见或投诉,及时向医院反馈,由医院调查核实,或在向医院反馈后自行进行必要的查访核实;
(四)根据医院的有关安排,参加行风工作研判、风险治理、警示教育、明查暗访等有关工作,并及时向医院反馈,积极为医院行风建设建言献策;
(五)承办医院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聘任程序
(一)应聘人填写《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行风社会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于2023年6月20日前发至我院行风办邮箱。
(二)医院审核应聘人资格,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展开后续工作。
四、本公告内容由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行风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68088733
邮箱:306081670@qq.com
附件: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