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促进医院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7-02-16 浏览次数:14026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及市委、重庆市卫计委、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关于廉政建设等文件精神。2017年1月18日下午,我院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约仪式,签约会由院党委书记唐玲主持,谢友红常务副院长、纪委书记黄开秀、党政办、后勤保障科、医护科、药剂科、及临床科室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签约仪式上,党委书记唐玲首先对参会人员提出了要求,要充分认识到十八大以来,我党从严治党的新举措,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新的认识指导新的实践,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建设,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为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党委书记唐玲、常务副院长谢友红分别与职能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检查,严肃查办案件,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科室负责人切实履行对科室业务发展和党风行风建设的执行监督管理责任。
2017年,我院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向着理想信念高标准努力,同时要以党的纪律为尺子,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要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对“四风”问题、违反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问题,露头就打、执纪必严,使党员干部及医务工作者真正做到“讲规矩、守纪律、扬正气”,确保我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为病人提供优质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
党政办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