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考核录取工作安排_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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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考核录取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4-12-25 浏览次数:159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重医大文〔2018〕447号)、《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五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等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方案》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以下简称“我院”)实际情况,拟定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一、“申请-考核”工作安排

     (一)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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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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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有补充事项请及时查看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及我院官方网站有关通知(https://www.rhcqmu.com/pc/lists/news/s/cid/99)。

二、报考条件

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须符合我校2025年博士招生章程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本科为英语专业或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完成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者除外)

1.CET-6 成绩≥425 分(2017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2.TOEFL 成绩≥80 分(202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3.IELTS 成绩≥6.0(2020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4.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2020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5.WSK(PETS4 或 PETS5)成绩合格(202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6.新GRE≥305 分(2020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7.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英语成绩≥65 分。

(二)学术水平应达到下述要求

1.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追求真理的恒心,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与报考专业相关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

2.须有申请专业相关领域2位正高级专家对考生的学术水平进行书面评价和推荐。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2024年12月27日9:00—2025年1月2日17:00“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yjszsksxt.cqmu.edu.cn/)”报名,报名信息一旦提交,无法修改;报名时间结束,不再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

(二)提交申请材料

1.考生须于2025年1月2日17:00前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信息填报,提交报名材料。并将所有报名材料同时发送至我院邮箱fskfyykjk@163.com,考生在邮件中提供至少1位紧急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一般是考生的共同居住人或近亲属,仅供紧急情况下联系不到考生本人时使用。

注意事项:所扫描文件务必为原件扫描件且按照规定要求命名,扫描内容务必清晰且按以下规定顺序排列。

2. 需要提交的三类材料及要求

第一类材料: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一)”(文件大小100M以内)。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表中“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自述”签名栏及以后的栏目均需手写);

4)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往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之一即可):CET-6成绩单、新托福(IBT)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证书、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证书、新GRE成绩单。考研英语成绩请提供硕士录取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或者相关单位出具的考研英语成绩证明原件,录取登记表和成绩证明均须在单位落款处盖章(若因准备材料时间紧张,可先提供参加研考时所在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考研成绩查询界面,在2025年1月22日前补充上述盖章版考研英语成绩证明材料);

7)发表科研论著(SCI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获权专利批文、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主持科研项目批文或立项任务书、科研成果奖证书等(考生只需提供符合《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要求材料,同时提交的所有材料需真实、可靠,一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8)申请专业相关领域2位正高级专家推荐书(附件2)(签名处需专家亲笔签名);

9)《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附件3)(我校在职职工可用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代替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10)申请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11)《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生诚信考核承诺书》(附件4,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12)《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导师知情同意书》(附件5,签名处须手写签名),考生可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导师风采”查看导师信息,若与申请导师联系存在困难,请联系023-89868712。

第二类材料:填写并上传《2025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附件6),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二)”。此清单填报内容应与第一类材料(7)对应。

第三类材料:往届生上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文档),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三)”。应届硕士生无需上传。

(三)资格审核并确定考核考生名单

1.我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和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材料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

2.进入考核人数比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5的二级学科,招生计划与进入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3。

3.若报名人数低于可进入考核人数,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均可直接进入综合考核。

4.若报名人数高于可进入考核人数,根据学校制定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附件7)进行排序,按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5.入学报到时,学校将对电子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进行严格复审,请考生妥善保管,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等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核流程及具体要求

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工作采取现场面试形式(匿名)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包括英语水平考核(满分20分)、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满分40分)、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40分),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部分,考生PPT形式汇报科研项目计划书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一)综合考核

1.考核专家小组:由5名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博士生导师或正高职称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生的面试考核工作。其中被考核人的申请导师须为专家组成员,其余成员随机确定。

2.考核具体流程:

1)候考室对照考生身份证进行身份核查(现场核验上述报名材料原件)、考生签字、收取通讯工具;

2)介绍考生须知、明确面试要求;

3)抽取面试顺序号;

4)考生按照顺序号依次匿名面试,随机抽取面试试题并作答;

5)面试结束后进入候分室等候公布成绩。

注意事项:考核当天,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我院候考室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拟录取

考核结束后24小时内,通过医院官网向考生公布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须于考核结束后24小时内填写《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发送到我院指定邮箱(fskfyykjk@163.com),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1.录取依据:考生录取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当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时,按照科研业绩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成绩计算方式:综合考核成绩=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2.其他要求

1)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不符合报考条件;

③学术不端、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④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⑤不服从学校对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及导师调剂者;

⑥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2)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调剂

按照《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安排》通知要求执行。

五、其他

(一)考生无论以任何形式泄露或传播与考核相关的信息,均视为作弊,考核成绩计零分。

(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按国家规定,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就业类型(即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不得修改,为确保考核后能顺利录取,考生可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定向就业考生: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

2.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档案须包含所有时期的完整个人材料(党员须含党员档案材料,并与人事档案共同邮寄)。调档事宜将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定向合同、公证书或调取考生档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学校有权不发放录取通知书、取消其入学资格、注销学籍。

六、监督和复议

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研究生院和我院纪委的全面监督,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纪委、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纪检室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中共重庆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3-68486606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89868712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纪检室电话:023-68088722

考生如遇特殊情况或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我们:

电话:023-89868712,邮箱:fskfyykjk@163.com

附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3.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4.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核承诺书

5.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导师知情同意书

6.2025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

7.“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

8.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

附件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3.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pdf

附件4.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核承诺书.docx

附件5.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导师知情同意书.doc

附件6. 2025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xlsx

附件7. “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docx

附件8.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pdf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