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关于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4 浏览次数:6284
各位考生:
欢迎您报考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恭喜您获得我院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招”)资格复审资格!
我院2017年上半年公招工作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现就资格复审及递补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 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2017年4月25日-27日
(1)集中报到时间:2017年4月25日8:30-9:00
(2)集中审查时间:2017年4月25日9:00-12:00;14:00-16:00
(3)补充审查时间:2017年4月26-27日9:00-12:00;14:00-16:00
(4)资格复审地点:医院B栋住院楼2楼“公招资格复审处”(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55号)
2、资格复审递补:2017年4月28日-5月2日
资格审核不符合医院岗位要求的人员,不能参加面试,按规定递补下一顺序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相关安排如下:
(1)集中报到时间:2017年4月28日8:30-9:00
(2)集中审查时间:2017年4月28日9:00-12:00;14:00-16:00
(3)补充审查时间:2017年5月2日9:00-12:00;14:00-16:00
(4)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地点:医院B栋住院楼2楼“公招资格复审处”(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55号)
二、资格复审须知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要求提交的材料
考生必须按照以下符合本人实际情况的条款要求提供所有材料,若有缺失,则视为不符合资格复审要求,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即使已被录用,也将取消相应录用资格。
(1)2017年应届毕业生
①身份证
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③在校学习成绩单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截至2017年8月15日及以后)
⑤应聘申请表(按照附件中模版填写,提交贴照片手写纸质件)
材料①、②、③项提供复印件1份(原件验审)
(2)非应届毕业生
①身份证
②毕业证
③学位证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截至2017年8月15日及以后)
⑤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
⑥已离职的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⑦应聘申请表(按照附件中模版填写,提交贴照片手写纸质件)
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执业证等
以上第⑤项要求提供原件,其余各项提供复印件1份(原件验审)
(3)其他要求
对工作经历有要求岗位的考生(须
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
②以下三种材料任选其中之一即可
a. 劳动合同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b. 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证明中须注明缴费单位,盖人社局鲜章;若养老保险证明上未明确注明缴费单位,则需提供社保号由审核人员现场在市人力社保网上查询确认后方有效)
C. 工作期间工资发放单据(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注意:
对工作单位级别有要求的岗位,如工作单位是区县医院及外地医院的须提供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医院等级获批文件及考生在该单位工作时间段的证明,加盖单位鲜章。
2、
特别提醒:
(1)
资格复审及递补均需考生本人到场,不能由他人代理。
(2)我单位对于专业是否符合各岗位要求的审核标准为: 要求考生提供的“
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保持一致,否则将视为不符合岗位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且将保留对考生不诚信行为的追究权利。
(3)递补人员视缺额情况按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3轮,具体时点视递补情况以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4)2017年4月27日16:00前未进行资格复审者,2017年5月2日16:00前递补人员未到医院进行资格复审者,
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主动放弃者,须提交书面说明。
(5)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经考生签字确认,进入试岗和面试环节。
三、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医院将另行通知。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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